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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汰的QS标识面粉袋上仍有使用


     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突击检查胶州一面粉厂,发现该厂今年1月7日生产的10多吨面粉仍然使用已淘汰的QS标识。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,并封存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检。


     日前,青岛市质监局接到举报称,胶州市一知名面粉厂仍然在使用已经淘汰的QS标识。6日,市质监局稽查局稽查一处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面粉厂进行突击检查。在这家面粉厂的成品库,执法人员发现一批“特精粉”(小麦粉)的包装袋上,蓝色QS生产许可标识上标注的字样为“质量安全”,“这是早就被淘汰的包装标识了。”执法人员介绍,按照国家质监总局新办法要求,自2010年6月1日起,原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上的“质量安全”中文字样被“生产许可”中文字样所取代,这表明今后食品QS标志不再代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,仅体现该食品生产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,可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。


    执法人员称,新办法出台以后,并没有要求企业立即更换食品包装标识,而是给了企业18个月的过渡期,也就是说,原版带有“质量安全”字样的QS标识在2011年12月1日前还是可以使用的,这样也避免了还有大量旧包装库存的企业造成浪费。不过,当天检查到的这批面粉,生产日期为今年1月7日,距2011年12月1日已一年多,包装标识不符合规范。

 
    记者从成品库的出入记录上看到,该批次每袋25kg的“特精粉”共生产了401袋,也就是10多吨,已经卖出200袋。面粉厂负责人说,这401袋产品并不在市场上流通,而是专门供应给当地一家物流公司的,双方就使用旧包装袋的问题,也相互沟通过。


   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,并封存了剩余的200袋、5吨“特精粉”,待抽样检查、调查之后公布处理结果。据介绍,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的行为,将根据其生产货值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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